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02 2020.07
阅读:
关于鼓励参加2020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0.07.02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鼓励我校青年学子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召,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引导我校青年学子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引领新业态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20年5月至10月举办2020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0年5月至10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共青团海南省委

承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四、赛制分组

与第四届“中国创翼”大赛进行合并举办,命名为“第四届‘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0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省内赛”。采取分层次、分模块的方式进行,分为扶贫专项赛、院校专项赛、高新专项赛、“旅游+”专项赛4个组别。

1.扶贫专项赛

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贫苦地区产业脱贫,巩固扶贫成果,将采取“5+X”模式,重点发动临高、保亭、琼中、五指山、白沙等5个已摘帽国定贫困县,以及海口、三亚、儋州、文昌、万宁、东方等市县扶贫项目参加。采取闭门评审、闭门路演、直接推荐等方式。

2.院校专项赛

为指导帮扶毕业生创业,激发青年群体创业热情,依托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发动优秀创业项目参加。采取闭门评审、闭门路演、直接推荐等方式。

3.高新专项赛

依托产业园区、孵化园区、孵化基地(孵化空间),发动高新技术项目参加。采取闭门评审、闭门路演、直接推荐等方式。

4.“旅游+”专项赛

重点发动旅游业及旅游相关产业项目参加。采取闭门评审、闭门路演、直接推荐等方式。

五、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大主导产业和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应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在2017、2018、2019三年间参加海南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以及获奖项目的技术升级产品等,均不得重复参赛。

被聘为海南省创业导师人员其个人、所属团队和企业或机构,以及其直接参与投资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赛。

(一)报名条件

1.扶贫专项赛

(1)参赛主体为有志于投身海南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的返乡创业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截至2020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落地或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

(2)参赛项目为已落地的项目,以发展乡村产业经济、带动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院校专项赛

(1)参赛主体为在海南各院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教师个人、团队,或入驻校园孵化基地的企业、机构(截至2020年5月31日注册不满1年)。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3.高新专项赛

(1)参赛主体为在海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截至2020年5月31日)、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应有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4.“旅游+”专项赛

(1)参赛主体为在海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截至2020年5月31日)、从事旅游及旅游相关产业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能带动较多就业岗位。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参赛报名

参赛报名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和上传资料。

1.报名方法:2020年7月11日之前,登录网上平台(http://124.225.114.12/)→注册账号→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待审核。

2.需上传的资料:

(1)《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注册企业的团队无需上传);

(3)《项目计划书简本》(附件3);

(5)《参赛选手承诺书》(附件4);

(6)项目1分钟简介视频(大小不超过20M);

(7)其他材料(大小不超过20M)。

六、奖项设置

(一)赛事奖项设置

1.扶贫专项赛、院校专项赛:分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给予奖金与奖状鼓励。

2.高新专项赛、“旅游+”专项赛:分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给予奖金与奖状鼓励。

(二)其他奖项设置

设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给予奖金与奖状鼓励;设优秀工作者、优秀组织奖等若干,给予奖状鼓励。

七、配套措施

(一)全程宣传

将赛事宣传与自贸港引才工作紧密结合,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利用网络等新媒体造势,组织开展“海创热点”、“创业之声”、“创客风采”等一系列品牌活动,对海南自贸港创业创新和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赛事全程、优秀项目和个人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大赛品牌知名度,推广优秀项目(产品),宣传优秀创业个人和团队,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二)创业服务(具体策划详见附件3创业服务方案)

1.创业“超市”

搭建线上线下创业“超市”平台,在提供普惠制公共就业服务基础上,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益为主、多方共赢”原则,开展项目对接活动(国外、省外对接),引导社会资源与创新创业项目有效对接,搭建一个各方参与的创新型平台,建立一个全新的创业服务供给模式,为各类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孵化基地推介、投资机构对接、市场资源推广等创业服务。

2.“一对一”全程指导。优先为进入决赛的优秀项目安排导师全程“一对一”指导帮扶指导服务。

(三)推荐参加国赛

符合国赛条件的项目,根据成绩排名,按照“中国创翼”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名额,择优推送优秀项目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中国创翼”大赛全国选拔赛。

八、奖金设置

1.扶贫专项赛。一等奖1个,每个10万元,合计10万元;二等奖5个,每个6万元,合计30万元;三等奖10个,每个3万元,合计30万元。

2.院校专项赛。一等奖1个,每个5万元,合计5万元;二等奖5个,每个3万元,合计15万元;三等奖10个,每个1万元,合计10万元。

3.高新专项赛。一等奖1个,每个10万元,合计10万元;二等奖3个,每个6万元,合计18万元;三等奖5个,每个3万元,合计15万元。

4.“旅游+”专项赛。一等奖1个,每个10万元,合计10万元;二等奖3个,每个6万元,合计18万元;三等奖5个,每个3万元,合计15万元。

5.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每名1000元,合计1万元。

九、其他

此项赛事为省级重点赛事,我校主师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竞赛赛道选择,同时只能参加一项竞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统筹部署和推进。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确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

联 系 人:张师源

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附件:

1.大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简本

3.参赛选手承诺书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