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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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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0-2021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的通知
日期:2020.07.06 点击: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和学生会组织改革,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能力突出、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按照《海南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学校团委决定在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范围内选拔2020-2021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体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校团委副书记(学生)2名(其中1名兼任新媒体中心主任);

岗位二: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

岗位三: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4名;

岗位四:艺术团副团长(学生)4名;

岗位五:大学生创新院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名;

岗位六: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1名,副会长4名;

岗位七:新媒体中心副主任4名。

(注:校学生会1名副主席兼任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三、岗位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校团委副书记(学生)和校学生会主席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作风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综合素质较高、群众基础好,在青年学生当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成绩优异。具备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在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或表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四)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各方面都能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校、院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工作实绩突出。

四、选拔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3日。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16:00,地点为思源学堂多功能厅。考试内容为党团基本知识、时政热点、学生干部基本素养、公文写作等。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16:00,地点为思源学堂多功能厅。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修养、学生干部工作实例等。

五、相关要求

本次选拔分为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每人限报1个岗位,根据个人意向选择“是否同意调剂”;组织推荐要求择优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请个人将《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自荐表》,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将《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推荐表》电子版于2020年7月13日18:00前发送到校团委组织科邮箱xtwzzk@hainanu.edu.cn。纸质版材料和学院教务办出具的上一学年课程成绩单(允许使用“教务行”电子成绩单)在笔试时提供。

附件:

1.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推荐表

2.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自荐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