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01 2021.09
阅读: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海南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结果及下拨配套经费的通知
日期:2021.09.01 点击:

各学院:

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校外专家评审,现将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含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结果(附件1)予以公布。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切实保障项目经费及时有效的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项目完成水平和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经学校批准,现将2021年度海南大学大创项目经费下拨到各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国家级项目每项配套0.5万元,拟推荐省级项目每项配套0.25万元,校级项目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套。

二、各项目组须填写以下立项材料

(一)创新训练项目的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三份);

(二)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初期申报书有关设定目标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任务书(附件3,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

各学院团委请将以上纸质版文件(附件2、附件3)按照项目编号汇总后自行保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任务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xyjiuchuang@163.com。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研究过程”,通过以项目为载体的研究性学习,使学生体验科学研究整体过程。请各项目组成员注意以下三点:

(一)创新训练项目组在开展项目研究活动时,要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4),保存好每次实验的实验报告等。

(二)创业训练项目组在开展项目研究活动时,可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并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做好活动记录,要提供详实的数据分析,完成《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和《市场调研报告》等,接受校内外专家评审。条件成熟可按政策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创业实践项目组在项目实践过程中,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实施原则,在导师的指导下,实践真实企业的创业运营管理过程,在学校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中完成注册、创建、运营、管理等,自主进行创业实践,完成创业过程分析、创业机会与商业模式分析、创业计划撰写,创业团队组建、创业融资、创业企业管理、创业企业成长等任务,学习创业相关的金融、财务、人事、市场、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运用。注意做好每月的财务报表,并保存好所有过程材料。

四、各项目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将作为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依据。在考核、结项时,各项目组需要上交以下材料:

(一)创新训练项目组需根据初期申报目标要求开展项目,并上交《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4),实验报告等佐证材料。

(二)创业训练项目组需根据初期申报目标要求开展项目,并上交《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等材料。

(三)创业实践项目组需根据初期申报目标要求开展,并上交创业过程分析、创业团队组建等上述任务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佐证材料。

五、项目经费报销要求

各项目报销流程严格执行学校报销要求,各项目报销单及发票背面务必有指导老师、分管此项工作院领导签字即可报销。报销时,附上授权书(附件5),每份报销单上备注“XX学院XX报销XX费用”字样,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做到支出内容真实、合法、合理;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坚决杜绝财务风险。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联系人及时通知本学院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开始对项目的执行,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报账计划,本年度未完成报销的项目经费,明年不予结转,逾期未执行的经费学校将予以收回。为保证经费专款专用,请各学院保留好相关材料,学校将会进行10%左右项目进行抽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会取消立项,并追缴已报销经费。

联系人:张师源

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附件1: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结果

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承诺书

附件3: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任务书

附件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

附件5: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销授权书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