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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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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的通知
日期:2022.03.29 点击:

各基层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2021年度,校团委、艺术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设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美育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文艺活动,打造校园文化精品,营造“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和谐校园氛围,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奖励优秀、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校团委、艺术团决定开展2021年度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评选工作。

具体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团工作中积极参与;

(二)思想上积极进取,向上向善,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三)组织纪律性强,严格服从组织安排,有集体荣誉感;

(四)吃苦耐劳,讲求奉献意识;

(五)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无补考重修情况,热爱文艺事业,有一定文艺特长;

(六)在校内外各项文艺演出、比赛获奖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二、名额分配

面向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分配名额,共367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校级学生组织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评选流程:

(一)申报

2022年3月29日至4月11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申请表”(见附件2),与申报材料以压塑包形式汇总。各基层团委、校级学生组织统一汇总后有负责人填写“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打包,于2022年4月11日18:00前发至校艺术团邮箱:yishutuan@hainan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XXX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2021年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申报材料”并附相关负责人姓名与联系方式。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022年4月11日18:00前交至思源学堂B204。不按要求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二)评议

2022年4月12日-15日,艺术团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个人,取消参评资格。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提交校团委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表彰名单。

(三)公示

校团委将于2022年4月18日前对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位置为校团委官网。

四、表彰方式

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由校团委、艺术团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附件1 2021年度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2021年度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申请表

附件3 2021 年度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