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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2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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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各书院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4 点击:

各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团中央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琼团办字〔2022〕14号)的要求,坚决遵循“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将进一步提高发展团员质量,严格发展团员程序,加强团员数量调控,扎实做好2022年度发展团员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原有发展计划的基础上,增加2022年度上半年全校发展团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上半年发展团员计划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参考各书院团委(团总支)实际情况,对名额进行了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2022年上半年海南大学各书院团委(团总支)发展团员名额及号段分配表(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是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调控发展团员数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要求。各书院团委(团总支)要与学院原团委(团总支)做好衔接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所属团支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校团委将各书院团委(团总支)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团委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团员发展工作出现严重纰漏的书院团委(团总支)将进行严肃处理,减少或取消本年度团员发展名额,并通报所属书院党委。

(二)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各书院团委(团总支)应结合本书院实际情况,将2022年上半年书院发展团员名额逐级下发到书院各团支部,确保总量调控任务层层落实。要加强长期工作指导和考核检查,确保各团支部能够将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要坚决防止关门主义,不能出现为实现调控目标而简单地在某一团支部不发展团员的错误做法。要严格管控团员发展程序,各书院团委(团总支)必须将发展团员名单上报之后方可领取相应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

(三)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相关规定。根据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印发了《海南大学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手册》,对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程序、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各书院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抓好入团宣誓、主题团日、团员成绩单、志愿服务等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要切实做好团务用品管理、团员档案规范、团籍转接等工作,全面建立健全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台账。2022年度新发展的团员需写入《2022年度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2),连同未使用的(包括填写后失效的或污损的等)带编号《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一并归还至校团委。

(四)抓好智慧团建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各书院团委(团总支)要使用团省委印制的带有编号的《入团志愿书》,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智慧团建”第二阶段的工作以团员信息采集录入为主,要严格按照要求、步骤、程序发展团员,杜绝出现团员身份不符等情况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团员发展工作与“智慧团建”工作无缝接轨。

(五)加强督导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是基层团委考核的关键环节,要求各书院团委(团总支)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各书院团委(团总支)需于6月15日前向校团委组织科报送《2022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2)以及未使用完的(包括填写后失效的或污损的等)《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

联系人:

傅悦(老师) 0898-66252985

于家硕(学生) 15137513166

通讯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思源学堂A402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

1.2022年度海南大学各书院团委发展团员名额及号段分配表

2.2022年度新发展团员花名册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