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优入党工作,有效提升党员青年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组通〔2011〕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团中央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开展海南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优”制度是发挥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各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推优”工作作为共青团一项政治任务、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二、目标任务
各书院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党组织联系沟通,根据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做好“推优”工作。“推优”工作应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书院团组织意见”。
三、工作时间
本学期“推优”工作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各书院在开展“推优”工作中,推荐对象、推荐条件和工作程序的相关要求请参照《海南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执行(附件1)。
“推优”结束后,请各书院做好统计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海南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统计表》(附件2)、《海南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对象花名册》(附件3)由书院团委签字盖章后将原件及文档扫描件(具有签字盖章的PDF文件)一同上报到校团委组织科邮箱。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书院要高度重视,主动争取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加强本书院推优入党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
2.抓好落实。各书院要主动作为,将“推优”作为一项重中之重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格把关,提高“推优”质量,确保推优入党工作圆满完成。
3.及时总结。对于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择优在全校宣传推广。
联 系 人:袁周米琪(老师) 0898-66270839
冯铭萱(学生) 18837679996
通讯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思源学堂A404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
附件1:海南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海南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统计表
附件3:海南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对象花名册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