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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2.11 点击:

各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精神,选树我校青年学生中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名额

本次评选分为两类:

1. 个人项目:评选10名“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

2. 科创团体项目:评选10个“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

注:省级评审确定后,我校将有1个个人项目、1个团体项目报送至国家级评选。国家级项目资助标准为:个人2000元/人,团体5000元/团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在校内注册的科创团队。

三、评选条件

参照《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知》中“资助对象推选要求”执行。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推选的科创团体,其成员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四、评选程序

1. 各书院根据名额分配(附件5)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候选人/团体,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经同级党委审核确认并排序填写相关汇总表(附件3、附件4)。

2. 材料报送:请于12月16日(周二)17:00前将推荐材料盖章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纸质版+电子版)。

3. 校级评审:校团委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推荐名单。

4.校内公示:拟于12月19日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按排序推荐至团省委,参与省级评选,由省级团委确定后,进行下一步上报。

五、材料要求

(一)个人项目

1. 《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推荐表》(附件1)

2. 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志愿服务证明等)

4. 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版)

(二)科创团体项目

1. 《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推荐表》(附件2)

2. 团队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3. 团队成员名单及在读证明

4. 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

2.严格标准,公开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真实、材料规范。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评选为契机,广泛宣传自强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榜样的良好校园风气。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师源

联系电话:13905004989

电子邮箱:xtwsxk@hainanu.edu.cn

报送地址:思源学堂A404办公室


附件:

1. 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推荐表

2. 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推荐表

3. 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汇总表

4. 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团体)汇总表

5. 2025年海南大学“自强之星”(个人)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