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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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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27 点击: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17年元旦假期共3天,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放假调休。1月2日(周二)正常上班。

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元旦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到重视到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平安和谐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各级团学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

二、做到教育到位,要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为切实抓好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各级团学干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大对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骗、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期间,各级团学组织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排学生干部担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反馈工作调查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团学干部要了解学生组织的假期活动情况,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做到部署到位、服务到位,要严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各级团学组织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并妥善处置。

各级团学组织在国庆节假期间要严肃纪律,各团学组织原则上不组织校外活动,确实需要参加活动,须向学校团委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校内举行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各级团学干部节假日离校、离岛需向所在组织报告。

四、重点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防范溺水事故的通知》(琼教办〔2013〕22号),为切实做好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各基层团委、各学生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做到毫不松懈、警钟长鸣,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五、确保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各基层团委、各学生组织在十一假期期间要加强分类管理、加强责任管理、加强网络管理、加强痕迹管理。多角度、全方位完善学生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确保十一长假期间海南大学无责任事故,确保有异常情况时能妥善处理。

六、及时清查返校情况

假期结束后,各团学组织要及时清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组织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清查的情况于1月2日11:00前报校团委综合科王老师处。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