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各学院能够及时准备大创申报工作,现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为主。预通知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大创项目内容
(一)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为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项目指导老师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3.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4.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大创项目不少于15项,1000-2000人的学院不少于30项,2000人以上的学院不少于50项。
三、大创项目管理
(一)我校将总结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本校大创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终止其项目运行。我校将以“重在过程”为指导思想,强调训练过程而非项目成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
(二)我校将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公布。项目结束后,由我校组织项目结题,结题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将结果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三)我校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并逐渐扩大大创项目的专业覆盖面。
四、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2018年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国家级2万,省级1万,校级0.5万。
(二)省级项目将在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不超过校级项目30%;国家级项目将在省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不超过省级项目的30%。
(三)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五、时间安排
2018年04月12日前,大创项目团队需按照附件需求提交申报书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
2018年04月16日前,学院团委按照排序将相关材料汇总并填写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并提交至校团委组织科(思源学堂A404)。
六、申报事宜
1.团队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上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经学院汇总后交至校团委组织科(思源学堂A404),电子版材料经学院汇总后发至校团委组织科邮箱:xtwzzk@163.com(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作品数量命名)。
2.所有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回,申报团队需自己留底。
3.学院提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应汇总文件(附件2)。
联系人:王寅 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附件:
1.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项目汇总表
附件1: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