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志愿服务我先行”2018年海南省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琼团字〔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文明大行动 志愿服务我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日-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3·5”学雷锋统一行动日活动
在3月5日当天,开展“3·5”学雷锋纪念日统一行动日活动。活动当天,各学院、学生组织要紧密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学院特色,通过在校内外开展共享单车文明停放、文明校园大清扫、社区关爱服务、社区禁毒宣传等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影响力。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
1.开展“文明停放你我共享”—共享单车文明停放引导活动。结合我校文明校园创建成功的契机,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专项服务队,划分责任区域,发放《共享单车文明停放倡议书》,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宣讲为导向,约束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呼吁全体用户文明用车、文明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校容校貌。(各学院青协责任区域图请见附表,儋州校区和城西校区自行安排)
2.开展“美丽校园,文明同行”—校园大清扫活动。为了提升校园内志愿活动内涵,各学院定期组织和招募志愿者在责任区域开展校园卫生清扫、文明行为劝导、卫生死角清理、校园美化等活动。(各学院青协责任区域图请见附表,儋州校区和城西校区自行安排)
3.开展学雷锋“四个最美”先进典型创建活动。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各学院要积极培育和打造一批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简称“四个最美”先进典型)活动,通过新媒体发起学雷锋志愿服务宣传接力活动,号召同学们上传学习雷锋精神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动照片,在3月底举办寻找雷锋月“最美的你”志愿服务图片展,实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接力。
4.开展“最美乐妹村”扶贫系列志愿服务。组建青年扶贫志愿宣传服务队,围绕扶贫政策、诚信文化、感恩教育等内容,采取走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科技、关爱、医疗义诊、文化、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禁毒防艾志愿服务。开展禁毒防艾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观看图片展、开设“禁毒防艾”流动课堂、放映禁毒电影等形式,强化禁毒防艾意识;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涉毒人员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帮教康复、心理咨询和帮教活动。
6.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走进美兰区各社区,开展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四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帮助困难群众为主要对象,组织青年志愿者到社区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了解社情民意,反应群众诉求,争当社区服务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调解员、文体活动组织员、养老助残勤务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结合社区群众需求,围绕扶贫济困、法律宣传、科普宣传、医疗卫生、心理咨询、就业创业、家电维修、公益讲座、文艺演出等内容,采取集中开展“一对一”结对、联合组团服务、“点单上菜”服务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贴近社会和群众需求。
7.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高铁站、机场、港口,辅助旅客正确使用自助购票机,引导出行旅客有序排队购票,文明安全乘车;在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重点景区(景点),组织志愿者依托服务站就近就便提供旅游法讲解、旅游引导、便民服务、景区应急等服务,引导游客保护环境、文明旅游,营造良好的公共旅游环境。
8.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协助交巡警在主要交通、主要公交站点等地,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发放文明交通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整洁有序、交通顺畅的城区环境。组织具备讲课能力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等地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引导人们养成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
9.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通过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图板、播放录音录像、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法律援助等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法律服务,为依法治国发挥志愿者的作用。
10.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活动内容,采取“结对+接力”的方式,利用青少年官、“七彩小屋”、社区志愿服务站等阵地,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深化“七彩课堂”志愿服务,推进“七彩小屋”建设,提升关爱行动科学化水平。
11.开展“阳光助残”志愿服务。以残疾人、五保户等重点群体为主要帮扶对象,组织志愿者开展生活照料、看护陪伴、励志分享、送辅助器具、支教就学、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氛围,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12.开展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志愿服务。做好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的志愿者招募、培训工作,组织志愿者围绕会务服务、后勤保障、美化环境、文明出行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展示我校志愿者良好面貌和文明风采,进一步夯实志愿服务品牌。
13.组织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爱心支教、“学雷锋献热血”、应急救援、扶老助老、扶危济困、治安防范、大型社会活动及其他社会公益领域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学雷锋纪念日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此次“社会文明大行动 志愿服务我先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向校团委和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此次活动项目多、涉及面广、时间长,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抓住重要节点,精心设计接地气的志愿服务项目,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群众认可、社会关注,精心打造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品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通过在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体,集中宣传展示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志愿服务典型事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要指定专人作为系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于3月5日18:00前将“3·5”学雷锋统一行动日活动的通讯稿报和本月活动方案发送到校团委指定邮箱,并请于3月30日前将各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李东,电话:15708918939,电子邮箱:hainuyvafhglb@163.com。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附件:2018年“文明停放你我共享”—共享单车文明停放引导活动、“美丽校园,文明同行”—校园大清扫活动责任区域表
序号 学院 服务区域
1 热带农林学院 宿舍楼(六栋、七栋、八栋、九栋、十栋、十四栋)
2 国际旅游学院 三号教学楼
3 海洋学院 宿舍楼(一栋、二栋、三栋)
4 材料与化工学院 宿舍楼(十三栋、十八栋、十九栋)
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宿舍楼(四栋、五栋)
6 食品学院 宿舍楼十二栋
7 机电工程学院 宿舍楼(十一栋、十七栋)、四号教学楼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留学生公寓楼(十五栋、十六栋)、六食堂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二、三、四食堂、紫荆公寓
10 法学院 五食堂
1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号教学楼、二号教学楼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七食堂
13 旅游学院 宿舍(二十三栋、二十四栋、二十五栋、二十六栋)
14 人文传播学院 六号教学楼、七号教学楼
15 外国语学院 五号、八号、九号教学楼
16 艺术学院 十号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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