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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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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7.13 点击:

各基层团委、各学生组织: 根据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关于2015年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本科学生从7月18日开始放暑假。研究生、教职工从7月21日开始放暑假。城西校区学生(2014级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8月25日回校,26、27日搬迁至海甸校区。所有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8 月28 日注册,8 月31 日正式上课。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暑假期间团员青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平安和谐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各级团学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要求,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把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级团学组织于假前对各学生活动阵地开展安全排查,特别电源、电线,门窗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位置。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安排学生干部担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反馈学生的有关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团学干部要了解学生组织的暑假活动情况,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严肃假期纪律,举行活动提前申报 各级团学组织在暑假期间要严肃纪律,暑假期间,学生社会联合会及各社团办公场所全部停止使用;学生会办公室应按照学校规定合理使用。各级团学组织原则上不组织校外活动,确实需要参加活动,须向学校团委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校内举行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 四、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安全工作 各学院团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活动开展前及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尤其是针对暑期易发的交通、溺水、消防、雷击、防台、食品卫生、中暑等方面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原则上不组织队伍前往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调交通、财务、人身等方面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每支派出团队应至少配备一名带队教师,对团队遇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五、暑假结束后,各团学组织要及时清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组织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清查的情况于8月31日上午下班前报校团委综合科王老师处。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

1.保卫处电话:66271110(海甸校区)、23301110(儋州校区)、66986110(城西校区)

2.值班老师电话:

林琛老师 18907577055 (分管团委、大学生创新院)

陈青老师 18608966125 (分管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一条街)

王远露老师 13627547395 (分管校学生会、思源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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