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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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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艺术作品的通知
日期:2017.03.13 点击:

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琼教体〔2016〕151号)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为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遴选优秀艺术作品,充分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艺术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请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推荐要求

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三、推荐名额

教育厅要求学校报送普通组(非艺术类专业)不超过30件,专业组(艺术类专业)不超过30件,每个项目每名作者限报一件作品。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不限数量报送艺术作品,学校将在截止日期(2017年4月14日)后一周内组织专家遴选出优秀作品报送海南省教育厅。

四、作品要求

艺术作品均需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一)绘面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

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x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x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x50cm(宽)x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五、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普通组、专业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二)报送方式

艺术作品不用装裱,需在作品正面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并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在背面注明作者、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三)获奖作品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由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统一进行收藏和巡展,入选教育部的获奖作品统一由“中华儿女美术馆一一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作品库”收藏,并给获奖作者颁发收藏证书。教育部对获奖节日和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参加海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艺术作品工作,要争取同级党委的最大支持,积极推荐优秀作品,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提供协助。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要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学生参与。

3.请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填写《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后,将艺术作品和创作说明于2017年4月14日15:00-17:00交至思源学堂A402。联系人:刘舒婷联系电话:13178909516

附件:《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附件:《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