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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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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3.22 点击:

各基层团委、各级团组织: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号)、《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琼团字〔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共青团员中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基层团委动员学生结合自己或身边先进团员亲身经历撰写文章。文章需贴近当代大学生生活实际,颂扬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深刻意义,表述自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团的历史和理论、重温入团誓词等的思想感受和心得体会,抒发自己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期盼和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活动时间

3月23日至4月25日

三、活动要求

(一)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严禁抄袭。

(二)投稿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属学院、指导老师姓名、作者联系电话。

(三)各基层团委要制定本级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统一组稿,统一初评,统一向校团委推荐。各基层团委限推荐10-15篇。

(四)各基层团委将推荐的稿件汇总后,于4月28日前将稿件(包括推荐作品汇总表和相应手写稿件)送至校团委综合科(思源学堂A402)。

(五)本次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和相应名额的“优秀指导教师奖”。拟获奖作品将在校团委门户网站公示。校团委将及时发文通报获奖情况,并将优秀作品上报至团省委。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基层团委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此次征文活动纳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

(二)校团委联系人:曹正;联系电话:18957045119。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