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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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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团员先锋岗(队)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7.04.02 点击: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号)、《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琼团字〔201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共青团员中集中开展“团员先锋岗(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对象

全校范围内评选团员先锋岗(队)≤10个,并由校团委统一授牌。

各基层团委可推荐1-2个青年集体,参与校级团员先锋岗(队)创建评选,可接受集体自主申报。

二、评选标准

1、以团员为主体的青年集体,政治性和先进性突出,对广大团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学习兴趣小组、志愿服务团队、文化艺术团队等,团员比例不低于70%。

2、学习理论走在前。集体成员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成为理论学习的表率。

3、立足岗位干在前。集体成员学习成绩优异,全体成员无不及格课程;立足团队岗位的性质,勤恳实干,积极进取,业绩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成为所在组织中团员青年学习的标杆。

4、急难险重冲在前。集体成员在重大项目攻关和重点工作推进中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勇创一流, 在扶危助困和奉献社会方面, 能够为了集体的利益挺身而出, 成为团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旗帜。

三、评选流程

(一)各基层团委推荐+团员集体自主申报;其中校团委对于团员集体自主申报部分进行初审。

(二)校团委审查材料;由校团委于6月21日组织进行评审,分数为百分制,去掉最高和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值,占最终成绩的40%。

(三)公开答辩;形式为4分钟ppt介绍加3分钟团队风采展示,占最终成绩的60%。

四、评选说明

1、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并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2、上交的评选材料中应重点包括“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这三部分内容,重点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1.各学院、自主申报团员集体于6月20日15:00-17:00将纸质版《海南大学团员先锋岗(队)申报表》、事迹材料(材料内容不少于3000字)报送至思源学堂A402,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77362410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集体名称+申报材料”。

2.PPT及相关视频和音频于6日20日17:00前发至邮箱77362410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集体名称+团队风采展示材料”。团队风采展示彩排时间与顺序另行安排。

3.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海南大学团员先锋岗(队)申报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2日

海南大学团员先锋岗(队)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