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7〕68号文件要求,2017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大创项目内容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为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项目指导老师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3.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大创项目管理
(一)我校将总结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本校大创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终止其项目运行。我校将以“重在过程”为指导思想,强调训练过程而非项目成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我校将结合实际实施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二)我校将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公布。项目结束后,由我校组织项目结题,结题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将结果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三)我校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并逐渐扩大大创项目的专业覆盖面。
四、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2017年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1万元/项,省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0.5万元/项;学校将制定和完善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
(二)省级项目将在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不超过校级项目的30%;国家级项目将在省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不超过省级项目的30%。
(三)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五、时间安排
2017 年5 月12 日前,大创项目团队需按照附件需求提交申报书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
2017 年5 月15 日前,学院团委按照排序将相关材料汇总并填写2017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并提交至校团委组织科(思源学堂A40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科邮箱。
六、申报事宜
1.团队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上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经学院团委汇总后交至校团委组织科(思源学堂A404),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twzzk@163.com(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作品数量命名)。
2.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宣传和初审工作,各学院报送项目不少于十项。
3.学院团委提交大创申报材料(附件1)时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应汇总文件(附件2),所有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回,申报团队需自己留底。 联系人:王寅 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附件:
1.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17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一 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www.hainanu.edu.cn附件二 2017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