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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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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元旦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2.25 点击: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改2012年(第十三届)中国海南岛欢乐节放假时间的通知》,学校于12月29日至1月3日放假。为确保全校同学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的节假日,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元旦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平安和谐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各级团学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

二、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为切实抓好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各级团学干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大对人身安全、消防、防盗、防骗、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期间,各级团学组织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排学生干部担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反馈工作调查情况,保持信息灵通。各级团学干部要了解学生组织的假期活动情况,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严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各级团学组织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在第一事件内上报信息并妥善处置。

各级团学组织在元旦节假期间要严肃纪律,各团学组织原则上不组织校外活动,确实需要参加如团省委等机构组织的大型活动,须向学校团委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校内举行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各级团学干部节假日离校、离岛需向所在组织报告。

四、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

各团学组织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各团学组织要坚持将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思想引领工作相结合,让广大同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又颇有收获的假期。请各组织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策划,填写活动登记表,于28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校团委,邮箱:396892933@qq.com,联系人:李婧雨,联系电话:18389245486。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12月24日

海大共青团元旦节假期间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