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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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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3.29 点击: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学校于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为切实做好节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清明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平安和谐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各级团学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

二、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为切实抓好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各级团学干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大对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骗、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期间,各级团学组织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排学生干部担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反馈工作调查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团学干部要了解学生组织的假期活动情况,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严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各级团学组织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在第一事件内上报信息并妥善处置。

各级团学组织在清明节假期间要严肃纪律,各团学组织原则上不组织校外活动,确实需要参加活动,须向学校团委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校内举行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各级团学干部节假日离校、离岛需向所在组织报告。

四、认真开展工作,切实落实“中国梦 海南梦 我的梦” 主题团日活动。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应充分利用假期,认真组织落实《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中国梦 海南梦 我的梦”海南大学主题团日评比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坚持将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和青年思想引领工作相结合,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又颇有收获的假期。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