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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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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05.24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按照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琼教高[2013]64号)及《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海南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训练目标

通过实施“大创项目”,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项目类型

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经费支持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2.0万元。其中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每项支持1.0-1.5万元,创业训练项目每项支持1.0-2.0万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支持1.5-2.0万元。

四、组织实施

“大创项目”由教务处、校团委、创新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每个项目学生不得超过6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鼓励企业导师参与指导。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团委统一负责组织相关师生进行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Word2003格式附件,一式三份)及“项目信息表”(Excel2003格式附件,一式一份)交给校团委林琛老师,咨询电话:66261953,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34434540@qq.com。

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三: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www.hainanu.edu.cn附件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www.hainanu.edu.cn附件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三: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