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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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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7.09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切实加强我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根据团省委《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各学院团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活动开展前及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尤其是针对暑期易发的交通、溺水、消防、雷击、防台、食品卫生、中暑等方面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原则上不组织队伍前往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调交通、财务、人身等方面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活动开展前,各学院团委组织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认真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制定安全预案。活动开展过程中,每支派出团队应至少配备一名带队教师,对团队遇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妥善处理。特别强调的是: 1.要持“海南志愿者卡”参加实践活动。所有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成员必须登录“志愿海南”网站申请注册成为海南注册志愿者,并事先办理志愿者卡,确保人人享有人身意外保险,以保障团队成员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管理。严禁搭乘无牌、无证、超期、超载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船等交通工具,确保出行安全。 3.要严格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严禁任何情形下到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游泳。 4.要高度重视外出活动的组织纪律要求。各实践团队要严格遵守实践活动纪律,未经带队老师批准,不得擅自离队,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必须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必须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有条件的配备相应设施。 三、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上报信息。各学院团委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团队安全联络员制度,实践期间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要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上级党委和学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附件:2014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须知

2014年7月8日//www.hainanu.edu.cn附件:2014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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