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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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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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月”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6.03.02 点击:

各基层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2006年3月5日是纪念学习雷锋活动43周年,也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继承和发扬“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优良传统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学校团委决定在3月集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月”志愿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深化学习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 二、活动主题

发扬雷锋精神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三、活动内容

1.围绕“雷锋精神内涵”,广泛组织“雷锋精神在当代”主题班会,引导团员青年在新时期对雷锋精神和志愿者精神的思考。 2.结合3月12日植树节,广泛发动团员青年,以小组、班级、年级为单位,开展“美化校园”、“我为校园添绿色”志愿者服务活动。 3.积极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助老、助残、助困、助学、无偿献血、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将学雷锋活动的引向深入。 4. 鼓励团员青年深入农村、社区、街道,围绕自主创新、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主题,开展政策宣传、义务家教、打扫卫生、法律咨询、扶贫帮教等活动。 5.鼓励以团总支(支部)、班级为单位,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模范宣讲会、专题展览等,在全校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四、活动要求

各基层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要高度重视,主动争取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在积极开展以上活动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精神,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有关活动。 各组织在开展志愿服务和各种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发掘典型,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雷锋为榜样,使雷锋精神遍地开花,当代活雷锋处处现身影。 各组织在“学习雷锋活动月”活动方案请于3月5日前上报学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