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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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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的通知
日期:2004.09.23 点击: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的通知(团委)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总结的通知

海校团字〔2004〕4号各学院团总支:

今年暑假,各学院团总支按照校团委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原则,以“传承五四报国志,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要求,认真积极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根据基层需求进行活动立项,组织各学院的团队,深入城市社区、农村、企业,用自己所学理论知识与当前农村实际相结合,为农业产业化调整和农村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团委希望各学院团总支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本院的总体部署、各小分队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做法、实践成果、社会反响,包括有形的图片声像资料。请于9月27日前将本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总结(A4排版,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加粗;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1.5倍)一式两份交校团委(文字稿与电子档)。

二、社会实践表彰预评与推选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0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海校团字〔2004〕3号文件]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各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向学校积极推荐上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论文(调查报告)。

1、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指社会实践分队或典型集体)的推荐上报(先进集体汇总表附后,推荐参评省级先进集体的请在表中注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重点团队及其它社会实践活动典型集体事迹进行充分挖掘和认真总结,写出典型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被新闻单位报道的要求附上新闻报道证明原件和报道内容,并注明“海南大学200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材料”字样,供评选使用。

2、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名额按各学院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总人数的5%计算,并附有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个人汇总表附后,推荐参评省级先进个人的请在表中注明)。

3、有校级重点团队的单位要做好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教师)的推荐上报工作[优秀指导者(教师)汇总表附后]。每支重点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1-2名,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时间不少于一周。学校将评选校级优秀指导者(教师),并从中选出一部分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指导者(教师)评选。

4、调查报告要以团支部为单位交由各团总支进行初评,初评后各学院按总数不少于8篇优秀论文(调查报告)(A4排版,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加粗;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1.5倍,必须含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等论文标准格式)报送校团委。学校将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调查报告一、二、三等奖,并推选优秀报告参加省级评选。以上材料请于9月27日前上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