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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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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校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点击: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团中央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按照团中央《2021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团省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琼团办字〔2021〕21号)的要求坚决遵循“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将进一步提高发展团员质量,严格发展团员程序,加强团员数量调控,扎实做好2021年度发展团员工作。经讨论研究,校团委确定了2021年度全校发展团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

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一直是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基础。2016年以来,团中央提出将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明确和规范了发展团员程序,要求采取逐级分配名额的方式对发展团员数量进行调控。校团委组织科通过集中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全校落实2020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总的看来,经过五年不懈努力,我校发展团员工作局面得到优化,“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得到逐步落实。与此同时,我校2020年度发展团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各学院团委未认真审核发展团员人选,出现了个别已发展团员占用名额的情况,影响了基层发展团员工作的开展;二是部分学院团委对发展团员工作不够重视,在管理团员材料方面产生较大疏忽,导致入团志愿书、团员证遗失、污损,或发展团员编号无法对应等情况;三是部分学院团委对发展团员程序执行不到位,入团教育环节存在缺位;四是出现个别学院团委对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发展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各学院团委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发展团员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坚决纠正和杜绝上述问题。

二、2021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到2025年将全省团青比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要求,2021年海南大学拟计划发展团员共50名。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以各学院学生人数为基准,参考各学院团委上报的2021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和2020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名额进行了适当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2021年度海南大学各学院团委发展团员名额及号段分配表(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是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调控发展团员数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要求。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所属团支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校团委将各学院团委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团委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团员发展工作出现严重纰漏的学院团委将进行严肃处理,减少或取消本年度团员发展名额,并通报所属学院党委。

(二)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各学院团委应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将2021年度学院发展团员名额逐级下发到学院各团支部,确保总量调控任务层层落实。要加强长期工作指导和考核检查,确保各团支部能够将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要坚决防止关门主义,不能出现为实现调控目标而简单地在某一团支部不发展团员的错误做法。要严格管控团员发展程序,各学院团委必须将发展团员名单上报之后方可领取相应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

(三)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相关规定。根据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我校印发了《海南大学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手册》,对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程序、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抓好入团宣誓、主题团日、团员成绩单、志愿服务等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要切实做好团务用品管理、团员档案规范、团籍转接等工作,全面建立健全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台账。2021年度新发展的团员需写入《2021年度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2),连同未使用的(包括填写后失效的或污损的等)带编号《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一并归还至校团委组织科。

(四)抓好智慧团建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各学院团委要使用团省委印制的带有编号的《入团志愿书》,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智慧团建”第二阶段的工作以团员信息采集录入为主,要严格按照要求、步骤、程序发展团员,杜绝出现团员身份不符等情况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团员发展工作与“智慧团建”工作无缝接轨。

(五)加强督导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是基层团委考核的关键环节,要求各学院团委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各学院需于4月16日前向校团委组织科报送《2021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2)以及未使用完的(包括填写后失效的或污损的等)《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

联系人:袁周米琪(老师) 0898-66270839

王 子 豪(学生) 15501717321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思源学堂A404校团委组织科

附件:

1.2021年度海南大学各学院团委发展团员名额及号段分配表

2.2021年度新发展团员花名册

3.海大团〔2021〕9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