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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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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海南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9 点击:

各学院:

为更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立项的通知》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1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学校将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学校将在校级和省级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领域支持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十人。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十人。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十人。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学校省级项目数量的1/3,省级项目数量通过遴选产生,不超过校级项目的1/3,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的项目不能重复。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依据教育部推荐要求和海南省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情况,我校可推荐申报2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优先评审并推荐上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数含在我校推荐的“拟推荐国家级”项目总数中。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大创项目的参与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二)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能超过2人,具有高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3项、副高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中级职称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1项。鼓励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第二指导教师,加强校企合作。项目指导教师要求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指导职责。

(三)学校将大力支持:

1.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储备项目;

2.与教师科研成果相关的项目;

3.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的自主创新项目;

4.基于前期有创新成果或具有创业效果的项目。

(四)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基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五)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负责人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六)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七)项目一经立项,需报名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八)全校项目总数原则上约为1000项。

四、项目管理

(一)学院成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大创项目的经费、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学科相关专家教授做好本院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评优等环节的监控和评审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是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学院对大创项目进行审核和评审,做好项目排名。校团委将会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组织相关领域的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提交的候选大创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向省教育厅报送拟推荐国家级项目与省级项目。原则上取学院排名前20-30%的大创项目作为拟推荐省级项目,其余项目以10%—20%的淘汰率进行审核和淘汰,剩余项目为校级立项;将从省级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为拟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剩余的项目拟推荐为省级大创项目。根据2021年度经费安排需求,全校拟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数量约300左右项(具体以省教育厅下拨指标为准),项目一经立项即可认定为校级项目,并在校团委官网上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上报海南省教育厅,由教育厅最终确定最终国家级与省级项目排序。

(三)各学院务必严格把关项目的审核监督工作,对大创项目的立项及结题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立项数量。学院评审时应客观公正、严格要求。中期检查由学院自己负责,学校将对中期检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的学院,将削减次年大创项目立项比例。

(四)立项校级项目(包含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均由学院负责指导实施并考核,校团委将会在中期进行抽查并审核最终结项成果。

五、经费支持

(一)经费构成

项目支持经费主要由省教育厅下拨专项带帽经费与学校下拨启动经费所构成,项目一经立项,由学校前期下拨启动经费(根据省教育厅带帽经费1:0.5配套,国家级0.5万元/项,省级项目0.25万元/项),待项目进行至中期,省教育厅下拨专项带帽经费。学校启动经费用以配套本年度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省拨带帽经费用以支持本年度确立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一般校级项目(除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以外)不在校拨启动经费与省拨带帽专项经费资助范围内,一般校级项目经费由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资助。

(二)经费分配

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学校将统一按照立项数量向各学院划拨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经费,校级项目经费由学院自行承担。

六、申报程序

(一)2021年5月30日前,学生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联系,自行组织研究团队,认真填写《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海南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并将纸质版提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负责创新创业部门的邮箱。

(二)2021年6月7日前,各学院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申报的大创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成绩排名并填写《2021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经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同排名前1/3的项目(四舍五入)申报书一式5份提交至思源学堂A104室,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uangxinyuan@hainanu.edu.cn。

(三)2021年6月20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立拟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七日若无任何异议将上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七、其他

学校将根据申报书所提出目标,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回资助经费,情节严重者按照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人:

张师源(老师)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李泽祎(学生)联系电话:18931114108

附件:

附件1: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海南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附件4: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