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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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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22.03.15 点击:

城西团工委、各基层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一年以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学校共青团各项改革举措,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和从严治团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绩,根据有关评选表彰办法,经研究,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决定于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21 年度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先进个人

1.“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1440名;

2.“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476名。

(二)先进集体

1.“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10个,其中3个标兵;

2.“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74个,其中20个标兵。

具体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学生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缋,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021年度必修课和限选课无重修、重考科目。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要求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学习率原则上在75%以上。

5.为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6.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且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申报的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7.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党政重大重要事件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优先考虑。

(二)“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团支部活力提升等工作中出实招、有实效,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青年在遇到团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按要求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表现突出。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成立应满2年(即2020年4月30日前成立)。按期换届,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团的工作有活力。申报团委及其下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1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及以上。按要求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学习率原则上在75%以上。

4.团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团结进取,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严格执行团员发展和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团员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扎实推进从严治团。

5.在团员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6.在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如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党政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团组织作为重点评选对象。

三、申报材料

“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先进事迹材料。撰写2021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2000字;主要事迹简介,约300 字;

2.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填写申报表(附件5、附件6),奖励情况一栏必须填写奖项的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

3.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7、附件8);

4.申报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

5.截至报送之日“志愿海南”网站及“志愿汇”APP志愿服务时长信息截图图片;

6.2021 年度成绩单。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二)“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从2021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评比中产生,机关团委暂不参加考核评比。“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需提交的材料共有3个;

1.“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2);

2.先进事迹材料。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格式撰写,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约2000字(可参考基层团委考核自查报告),事迹简介约300字;

3.申报集体及其下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以及学社衔接率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三)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需提交的材料共有4个;

1.先进事迹材料。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格式撰写,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约2000字,事迹简介约300字;

2.“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填写申报表(附件3),奖励情况必须填写经核实无误的奖项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

3.“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汇总表(附件4);

4.申报集体及其下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认真听取党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考核拟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照申报条件,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的各级团学组织和优秀个人推荐上报。上报之前要在本级团学组织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格把关,如实申报。评选过程中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充分发杨民主的基础上层层推荐,逐级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各单位须对所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真实性负全责。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各团学组织将电子版材料打包汇总发送至校团委组织科邮箱:xtwzzk@hainanu.edu.cn。文件包、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团委(校级学生组织)2021年度‘两红两优’申报材料”。不按要求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完整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校团委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事迹情况,进行全校统筹评选。

联系人:傅悦

联系电话:0898-66252985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

1.2021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2021年度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4.2021年度“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

5.2021年度“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2021年度“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7.2021年度“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

8.2021年度“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