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完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推进学校高素质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第二课堂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服务于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海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
二、时间安排
学生成长记录补录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4月1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抽检学生成长记录补录结果的时间为:4月2日至4月8日。
本学期第二课堂活动发布、审核的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7月3日。
三、其他
(一)“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得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罗富晟(老师),韩昊譞(学生)
联系电话:0898-66256983,17691351868
附件:
1.《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2.《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分类活动成绩分值表》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
(校团委代章)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