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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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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23.03.03 点击:

各学院、各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决定举办海南大学2023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6日

二、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竞赛目的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竞赛旨在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鼓励学以致用,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四、参赛对象

凡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五、参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项目负责人和组员一般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作品需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严重违规作品的惩戒措施详见团中央《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六章。

我校硕博连读(直博生)若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 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社会调查报告每篇在15000字以内,可自选上述5个组别中的一个报送。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5.竞赛设置“揭榜挂帅”专项赛道,聚焦科技发展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聚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发榜命题,学生团队揭榜答题。每个学校选送参加专项赛的作品数不设限制,但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主体赛事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作品评比。

六、奖项设置

海南大学2023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校级竞赛将依据省级评审标准共分为校内专家预审与现场终审两个环节,预审要评选出报送作品的50%左右的作品进入终审。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将按照实际情况参考章程比例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各奖励等级之间的标准是相对的,依据校级终审结果,校团委将按照团省委分配名额择优报送参与省级竞赛。

以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分,报送参赛资格审查通过的作品每件计1分。授予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书院,优秀组织奖。获得集体奖项情况与学校年终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基层团委评优等工作挂钩。

七、作品要求及格式

申报个人作品(集体作品)时需按要求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竞赛登记表

2.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校证明;

3.纸质作品;

4.参赛团队承诺书(附件2);

5.竞赛汇总表(附件3);

上述所有材料均上交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八、竞赛日程安排

2023年4月6日前,各书院成立组织委员会,按竞赛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有条件的书院可举办院级竞赛,选拔本书院作品参加校级竞赛。各书院团委上报作品数最少为书院学生人数的1%;

2023年4月11-12日,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预审;

2023年4月14-16日,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决赛。

九、评审细则

大赛评审细则详见评分标准(附件5)。

十、申报事宜

1.纸质版材料:以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3年4月8日-4月9日提交至思源学堂A403值班处(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电子版材料:以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3年4月9日晚21点前发送至邮箱:Dkx2023@163.com,(电子版材料按照18TZB+书院+作品数量命名,请提前将四个组别分别汇总好后统一发送);

2.有实物的学生(团队)可附上作品实物;

3.所有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回,参赛学生需自己留底。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毕睿(学生)18089869102

李青(老师)0898-66261953

附件:

附件1:竞赛登记表

附件2:参赛承诺书

附件3:竞赛汇总表

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附件5:竞赛评分标准

附件6:竞赛评审规则

附件7:作品文字材料(封面)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

海南大学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