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14 2018.04
阅读:
关于做好2018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大团〔2018〕6号)
日期:2018.04.14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文件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8〕73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项目培育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大创项目内容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须为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3.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4.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低于指标控制线(附件3)。

四、大创项目管理

(一)我校将总结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终止其项目运行。我校将以“重在过程”为指导思想,强调训练过程而非项目成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

(二)我校将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公布。项目结束后,由我校组织项目结题,结题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后将结果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三)我校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并逐渐扩大大创项目的专业覆盖面。

五、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2018年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国家级2万,省级1万,校级0.5万(实际资助标准按照学校经费配套情况执行,国家级不少于1万元,省级不少于0.5万元)。

(二)省级项目将在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不超过校级项目30%;国家级项目将在省级项目中遴选产生,数量不超过省级项目的30%。

(三)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六、时间安排

(一)2018年4月27日前,大创项目团队认真填写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将其提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

(二)2018年5月1日前,学院团委对申报的大创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照初审成绩对项目进行排序,之后将相关材料按排序汇总并填写2018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并提交至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院(思源学堂A104)。

七、申报事宜

(一)若申报项目是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建议项目团队附上商业计划书。

(二)团队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上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经学院汇总后交至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院(思源学堂A104),电子版材料经学院汇总后发至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院就业创业见习服务中心邮箱:cxyjiuchuang@163.com(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作品数量命名)。

(三)所有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回,申报团队需自己留底。

(四)学院提交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应汇总文件(附件2)。

(五)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的获奖项目,申报后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需在学校安排时间内答辩获得立项资格,并以答辩及申报材料综合评定成绩为依据划分项目级别。

(六)学校将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联系人:王寅(老师)0898-66261953

唐永杰17789712949

附件:

1.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18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控制线

4.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1: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18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控制线

附件4: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