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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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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结果的通知
日期:2019.08.25 点击:

各学院: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切实保障项目经费及时有效的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项目完成水平和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经学校批准,经过校内申报、评审,现将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结果(附件1)予以公布。现将2019年度海南大学大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对象

1.2019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推荐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立项项目。

二、项目执行要求

(1)各学院项目组在开展项目研究活动前,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并上交《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任务书》,由学院统一进行分类保存。

(2)创新训练项目在开展项目研究活动时,要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保存好实验报告。

(3)创业训练项目在开展项目研究活动时,可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并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做好活动记录,要提供详实的数据分析,完成《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和《市场调研报告》等相关材料。

(4)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践过程中,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实施原则,在导师的指导下,实践真实企业的创业运营管理过程,在学校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中完成注册、创建、运营、管理等,自主进行创业实践,完成创业过程分析、创业机会与商业模式分析、创业计划撰写,创业团队组建、创业融资、创业企业管理、创业企业成长等任务,学习创业相关的金融、财务、人事、市场、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运用。注意做好每月的财务报表,并保存好所有过程材料。

三、考核要求

各学院负责各类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各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将作为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依据。学院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时,项目组需要上交以下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组需上交《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实验报告等佐证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组需上交《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等材料。

3.创业实践项目组需上交创业过程分析、创业团队组建等上述任务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佐证材料。

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 ,各学院在考核的过程中坚持突出重点、过程管理和提升水平的原则,建立专门考核评定小组,对项目组进展过程,结项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并进行指导。

四.项目经费报销要求

经学校批准,现将2019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推荐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配套支持经费下拨到各学院,拟推荐国家级项目每项配套0.5万元,拟推荐省级项目每项配套0.4万元,校级项目每项配套0.3万元(以上不含创业实践类项目,省拨经费将于2019年下半年拨付)。

各项目报销流程严格执行学校报销要求,各项目报销单及发票背面务必要有指导老师、分管此项工作领导、院长签字即可报销。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做到支出内容真实、合法、合理;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坚决杜绝财务风险。请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联系人及时通知本学院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开始对项目的执行,并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报账计划,逾期未执行的经费学校将予以收回。为保证经费专款专用,请各学院保留好相考核关材料,校团委将对10%左右项目进行抽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会取消立项,并追缴已报销经费。

联系人:王寅

联系电话:66261953

附件1: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结果

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承诺书

附件3: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任务书

附件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