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推荐先进青年发展为共青团员(下简称“推优”)工作,按照团省委《关于2023年中期新增发展团员计划的通知》的规定,经讨论研究,校团委确定了2023年中期全校发展团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中期发展团员计划
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2023年中期新增发展团员计划的相关通知,结合各书院需求反馈,2023年中期我校计划发展团员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新团员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推荐为发展对象前均应参加由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团校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材料。为保证参训质量和发展需要,各书院可在附件2新增发展团员名额分配的基础上额外推荐1-2名学生参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各书院应优先推荐表现突出、入团意愿强烈、前期有教育培养经历的青年学生。待培训结束后,由各书院结合日常表现和培养情况根据发展团员名额最终确定本期发展对象名单。此外,鼓励各书院团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新团员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是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调控发展团员数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要求。各书院团委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所属团支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校团委将各书院团委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团委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团员发展工作出现严重纰漏的书院团委将进行严肃处理,减少或取消本年度团员发展名额,并通报所属书院党委。
(三)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各书院团委应结合本书院实际情况,将2023年中期发展团员通知逐级下发到书院各团支部。各书院要加强长期工作指导和考核检查,确保各团支部能够将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要严格管控团员发展程序,各书院团委必须将发展团员名单上报之后方可领取相应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
(四)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相关规定。2023年8月17日,团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附件1),各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书院团委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规范发展流程,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做好团务用品管理、团员档案规范、团籍转接等工作。
(五)抓好智慧团建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各书院团委要使用团省委印制的带有编号的《入团志愿书》,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智慧团建”第二阶段的工作以团员信息采集录入为主,要严格按照要求、步骤、程序发展团员,杜绝出现团员身份不符、重复入团等情况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团员发展工作与“智慧团建”工作无缝接轨。
(六)加强督导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是基层团委考核的关键环节,要求各书院团委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各书院团委需于10月8日前向校团委组织科邮箱xtwzzk@hainanu.edu.cn报送《海南大学2023年度中期入团积极分子参训人员名单》(附件3)。
联 系 人:袁周米琪(老师) 0898-66270839
王潇霆(学生) 19925955906
通讯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思源学堂A404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2.海南大学2023年中期新增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
3.海南大学2023年中期入团积极分子参训人员名单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