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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2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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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和权益服务标兵的通知
日期:2023.04.03 点击:

各书院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做好青年学生的权益服务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的相关要求,结合《海南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学生会组织权益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具体内容,海南大学学生会决定开展 2022 年度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5 个(其中“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标兵)”2 个、“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 3 个)

(二)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标兵:99 人

从事权益工作的学联学生会干部、各班权益委员或在权益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可进行自主申请,各书院学生会归纳汇总,并及时申报。由海南大学学生会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个人 事迹及所在组织的工作成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确定 获选名单。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1。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

1.在学生会组织中,权益服务学生干部队伍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并在维护同学权益的工作中取得实际成绩,帮助同学解 决过实际权益问题。

2.学生会有明确承担权益服务职能的工作部门(由其他部门代行权益服务职能的,应在部门名称中明确体现出“权益”二字), 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影响力强。

3.学生会权益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学生干部队伍管理科学, 权益服务工作体系运行良好,有较强的吸引力和集体凝聚力。

4.学生会权益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广大同学评价高、反响好。

(二)学生权益服务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传播党的声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

3.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事迹突出,表现良好,切实发挥模范 带头作用。

5.2022-2023 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重修、重考科目。 

6.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7.在校期间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入学以来未受到过学校或所在书院处分。 

8.各书院权益标兵申报人员中,权益委员的参评比例不低于书院分配总名额的 30%(书院名额在 6 个及以上的,班级权益委 员和在权益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参评名额不少于 2 个)。

三、申报材料

(一)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 

        1.各书院学生会依照相关要求上交申报表(附件 3)。                               

        2.如实编撰权益服务年度工作事迹材料。结合海南大学学生会关于评选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的有关评分内容要求,从权益服务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主题活动、宣传工作四个方面分条介绍本书院学生会的权益工作成果。主要事迹简介 800 字以上。

        3.按照权益服务工作组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工作成效三部分撰写不少于 2000 字年度权益工作报告。

(二)学生权益服务标兵

1.2022 年度学生权益服务标兵申报表(附件 4)。

2.个人权益服务工作主要事迹简介 300 字,另附 800 字详细事迹材料。

3.2022 年度学生权益服务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 5)。

4.2022 年度成绩单(微信企业号-证明自助打印-本科生成 绩卡(中文)-电子档下载),需提交 PDF 源文件。

四、评选程序

(一)组建评选小组

海南大学学生会“2022 年度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评选小组由海南大学学生会秘书长和主要学生骨干组成。

(二)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

“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以各书院学生会为基本单位于 4 月 10 日前申报。需以图文结合的形式,按照权益服务工作组织 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工作成效三部分撰写不少于 2000 字年度 权益工作报告。请提前准备路演 PPT,从权益服务机制建设、队 伍建设、主题活动、宣传工作四个方面介绍本书院学生会的权益 工作成果,各书院权益服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于 4 月初进行展 示(地点初步定为思源学堂多功能厅,时间初步定为 4 月 8 日,各书院展示顺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生权益服务标兵

“学生权益服务标兵”应在各书院学生会充分开展民主选举 与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本书院积极从事权益服务工作的同 学中提名候选人。

符合条件的候选者需认真填写申报表、申报汇总表(附件 4、 5)。各书院学生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形成推荐候选人名单, 统一提交至校学生会审核评比并予以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书院学生会需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选活动,

重视本书院学生组织权益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把关,如实申报。各书院学生会应认真核实有关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如出现谎报、虚报等行为, 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涉事书院学生会及个人本次参评资格。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12:00,请各书院 学生会将电子版材料打包汇总发送至海南大学学生会邮箱: (xueshenghui@hainanu.edu.cn)。文件包、邮件统一命名,例 如:“XX 书院学生会‘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如需盖章请扫描 pdf 版并在邮件中说明。不按要求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完整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海南大学学生会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事迹情况,进行全校统筹评选。

联系人:罗富晟 (老师)0898-66270839

            郭正昊 (学生)18289742710

通讯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思源学堂 A103

电子邮箱:xueshenghui@hainanu.edu.cn

附件:

1.2022 年度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标兵各书院名额分配表

2.2022 年度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客观评分细则

3.2022 年度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4.2022 年度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标兵申报表

5.2022 年度海南大学学生权益服务标兵申报汇总表

海南大学学生会

2023 年 4 月 1 日